
2024江西省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發放標準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江西省2023年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的通知》,連續第十九年提高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明確了全省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最低發放標準,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
提高傷殘津貼標準
一至六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30元、122元、115元、108元、101元、86元 。調整后,一至六級傷殘津貼最低發放標準分別為3293元、3110元、2927元、2744元、2561元、2195元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提高生活護理費標準
【2024江西省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發放標準】
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統一調整到3767元、3013元、2260元 。
提高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工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8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43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 。如工亡職工有多個供養親屬的,其增加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超過144元/月 。調整后,配偶、其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最低發放標準分別為1464元、1098元、1464元 。
來源:江西人社,https://mp.weixin.qq.com/s/rhpDWYNYDOwoRjKt1rntE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