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范圍和條件
1、申請范圍
通過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困難的新就業無房職工 。新就業無房職工是指最近一年內在新泰市首次辦理就業登記手續,與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我市繳納至少一個月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在新泰市城區內以家庭為單位無自有住房,需通過租賃住房方式解決居住困難的職工 。
2、申請條件
申請階段性租賃補貼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
(2)2023年1月1日以后在新泰市首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
(3)在新泰市正常繳納至少一個月以上社會保險 。
(4)在新泰市范圍內以家庭為單位無自有住房,正在通過租賃市場住房的方式解決居住困難 。以下情形認定為自有住房: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體土地上住房;已辦理預(現)售備案登記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其他方式實際取得所有權的住房 。
(5)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 不得申請:
① 已領取各類人才購房、人才租房、人才安家等補貼或住房保障部門發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賃補貼、承租保障性住房及其它優惠租金的人才保障住房的,不可重復申請階段性租賃補貼(由財政發放工資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構成中包含住房補貼的不得申請) 。
② 用人單位向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償提供了宿舍、公寓等居住場所的 。
【新泰市區租房 泰安新泰2024新就業人員租房補貼政策】③ 同一家庭有多個新就業無房職工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中一個家庭成員已申請的 。
④ 其他不得申請的情形 。
二、申請需提交材料
1、《新泰市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批表》、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
2、企業營業執照(社會信用代碼證) 。
3、用人單位與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
4、申請人及配偶、同戶口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
5、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 。
6、住房材料(租賃住房相關證明等) 。
7、就業材料(職工首次就業證明,職工社會保險等) 。
8、其他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
三、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新就業職工學歷層次確定補貼標準:
大專學歷補貼標準為300元/月;本科學歷補貼標準為350元/月;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補貼標準為400元/月 。
承租人個人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給予補貼,累計發放階段性租賃補貼不超過36個月 。
四、申請受理時間、申請地點和咨詢電話
1、申請時間:常態化申報受理,按季度發放 。
2、申請方式: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通過用人單位集中申報方式 , 向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申請報名 。
3、咨詢電話:新泰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科 0538-72201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