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辦理條件一覽
根據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增強發展內生動力推動經濟恢復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規〔2023〕18號),武漢公積金目前已出臺階段性支付首付款提取政策 。
提取條件如下:
【武漢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辦理條件一覽】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房,購房合同已經備案,且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本人及配偶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本市繳存異地貸款),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 , 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的首付款金額;本次提取之后,若符合再次提取的條件,則夫妻雙方使用該房提取的金額累加計算 。
注:1.和夫妻以外其他人聯名購房不能辦理支付首付款提取,且以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婚姻狀態和配偶信息為準;
2、若職工家庭后期要辦理公積金貸款 , 需借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留存6個月的繳存余額,并根據可貸額度測算情況保留一定的賬戶余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