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醫療費用包含下列費用: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
包括參保女職工在孕產期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產前檢查、終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診治妊娠、分娩等產科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桂林生育醫療費包含哪些項目 桂林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
包括參保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藥物流產、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皮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期間診治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其他項目費用 。
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支付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項目;不屬于生育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 , 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 。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中支付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待遇支出中應當設置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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