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臺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服務指南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
政策規定
根據《關于印發<煙臺市高層次人才精準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煙委人組辦發〔2021〕10號)規定 , 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最高額度8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不與賬戶余額掛鉤 。
辦理程序
(一)貸款申請:高層次人才在我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受理人員對貸款申請條件進行初審,做出初審意見;
(三)簽訂借款合同;
(四)貸款審查:貸款審查人員對初審材料進行復核;
(五)貸款批準:貸款審批人員對復核后的貸款進行審批;
(六)抵押登記:申請人辦理貸款抵押登記手續;
(七)發放貸款:抵押登記手續辦結,受委托銀行取得《房地產他項權證》或《房地產抵押預告登記證明》后發放貸款 。
所需材料
【煙臺市高層次人才配套服務暫行辦法 煙臺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服務指南】(一)共同材料
1.借款申請人的《煙臺市高層次人才認定電子證書》;
2.借款申請人與配偶(共同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可使用電子證照)、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籍人士護照等;
3.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 包括結婚證(可使用電子證照)、離婚證(可使用電子證照)和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等;
4.《煙臺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 紙質原件2份(可登錄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gjj.yantai.gov.cn/下載或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領取) 。
(二)分類材料
按不同貸款類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新建商品房(期房、現房)貸款: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紙質原件2份;
(2)首付款發票 , 紙質原件1份 。
2.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貸款:
(1)存量房買賣合同 , 紙質原件1份;
(2)已付房款證明 , 紙質原件1份;
(3)山東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原件1份;
(4)稅收完稅證明,紙質原件1份;
(5)過戶至買方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可使用電子證照),紙質原件1份 。
主管單位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辦理地點
煙臺市萊山區銀海路46號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D區住房公積金服務區及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機構服務窗口 。
具體受理單位(科室)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 。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
附件下載
煙臺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煙臺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服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