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聯系電話
【新疆自考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聯系電話】
拓展消息:自考免考申請相關要求
(一)考生提交上傳的所有證件材料復印件(電子版掃描件)均需按照原比例復印(掃描),務必確保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
(二)“個人簡歷”須嚴格按照“示例”規范填寫,且時間連續;“自我鑒定”為本人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總結,不得有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 破壞民族團結等相關內容,字數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間 。
(三)《畢業生審批登記表》須使用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機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嚴禁涂改、復印),填表時間統一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填寫“2023年12月15日” 。“單位政治思想鑒定”一欄需考生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無單位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社區填寫并加蓋公章 。
(四)考生須攜帶全部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 , 在申請屬地教育考試機構規定時間內前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
(五)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準考證,且準考證上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相互不一致的考生,需在辦理畢業申請前,向申報屬地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相應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 。
(六)停考專業畢業申請須按照相應停考文件要求執行 。
(七)同時符合專科和本科層次畢業條件的考生,若無其他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 , 須先申請辦理專科畢業,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后六個月可申請辦理本科 。
(八)申請課程免考的考生須在畢業申請之前完成免考審批手續,課程免考須按照《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實施細則》相關要求申請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