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車船稅申報材料 濟南市車船稅新標準

繳納材料: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 , 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
2.《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一條
【濟南市車船稅申報材料 濟南市車船稅新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車船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