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證明、憑證 。【安慶車輛過戶指南電話 安慶車輛過戶指南】
二、所需材料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三、詳細流程
辦理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備齊所有資料;
2、將車開到二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查驗車輛;
3、現場受理、選號(可以通過窗口選號或者“交管12123”app在互聯網選取號牌);
4、業務辦結后,現場領取證件 。
拓展問答:
問:朋友的安慶車過戶給我,車牌可以一起過戶嗎?
答:不可以 。
機動車可以過戶,但機動車號牌號碼只能原車主使用 , 不能過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