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通知明確 , 提高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參保城鄉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統籌基金支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住院報銷比例統一上調5%,調整后具體報銷比例為:
【蘭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一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90%;
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
三級乙等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
三級甲等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5% 。
參保城鄉居民分級診療和重大疾病病種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70%上調至75% 。
通知指出,提高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 。參保城鄉居民在參保年度內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由4萬元調整為5萬元 。提高普通門診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參保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0元上調至130元 , 報銷比例不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