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永春縣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領流程
社保補貼實行先認定后申請,根據《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轉發省勞動就業服務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相關文件〉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306號)文件規定,2022年8月1日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通過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的,向縣就業和人才中心申報就業,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轉靈活就業登記;社保補貼從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轉靈活就業登記,同時又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月份起算 。
(一)申請材料
1.《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1份、養老保險完稅憑證1份;
2.《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紅色封面的第1、2、3、16、17頁或《就業創業證》綠色封面的第2、3、6、7、8、9頁);
3.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材料第1-3項申請人均需提供,有同時申請醫療保險補貼的可到縣政務服務中心醫保窗口打印2022年度醫保繳費明細表,其余按具體類型提交相關材料,其中:
(1)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居民,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戶口在各村居民組的需提供村級證明材料);
(2)持《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 , 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提供《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5)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6)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永政文〔2015〕137號規定的6個鄉鎮范圍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永春縣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7)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提供鎮政府或計生辦證明1份;
(8)農村居民中持《殘疾人證》人員,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9)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提供《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脫貧人口(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11)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二)辦理程序
申領人本人填寫《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享受社保補貼申報表》(附件2),到縣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窗口提交相關材料申領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經縣就業和人才中心審核、縣人社局復核、財政部門確認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保卡 。
(三)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6月30日截止 , 超出時限后原則上不再受理 。
(四)辦理地址及聯系方式
辦理地址:永春縣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保窗口
咨詢電話:23897529
附件:
1.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本表需雙面打印)
【泉州永春縣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領流程】2.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