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轉移到底怎么轉?已經定居外地還得去原參保地開具證明嗎?
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可以網上辦理啦,無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動動手指就能辦 。
流程如下: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進入“關系轉移”頁面;
2、點擊“社保轉移申請轉入地開通地區查詢”,確認轉入地經辦機構已開通網上申請服務后進行轉移申請;
3、填寫“社保轉移申請”頁面所需信息,提交申請后可進行“社保轉移申請審核結果查詢” 。審核通過后,經辦機構將繼續為您辦理后續流程,辦理進度可在“社保轉移進度查詢”模塊查詢 。
溫馨提示:
【南京職工養老保險轉移辦理 南京離職社保轉移手續】以上圖例中社保轉移均指跨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自2020年7月起 , 除即將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其他參保人在省內跨統籌區流動的,不必即時辦理轉移 。
暫時無法在網上辦理轉移接續的地區,可至單位社保權限(注冊區劃)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南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至戶口所在區社保中心辦理 。
辦理轉入時 , 申請人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社保查詢——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查詢”確定轉出地機構(歸集多省繳費記錄需分別申請) 。
南京市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表:
南京市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具有南京市戶籍,年滿60周歲 , 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可申請從符合領取條件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其中:
(1)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 , 應自2015年起逐年繳費至規定領取年齡,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
未按規定逐年繳費的,中斷的繳費年限通過補繳或延長繳費的方式補足 。補繳的自補繳到賬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延長繳費的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次年1月起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
(2)自2015年1月1日起 ,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 , 應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自次年1月起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
(3)2012年1月1日已年滿60周歲的,不用繳費,自辦理申領手續次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