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金應具備什么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登記是什么?有什么用?
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獲得政府幫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 。辦理失業登記,可以享受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創業服務等相關就業幫扶 。
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向勞動者免費發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 。
失業金怎么申請?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人社部將在全系統開展“人社服務快辦行動”,2020年底前,力爭實現10個以上企業群眾眼里的“一件事”打包辦理,在規定辦理時限基礎上提速50%,其中就包含了要求失業登記等相關事項一次辦理 。
目前,失業登記、《就業創業證》和失業保險金申領等事項均可在網上進行申請 , 可通過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或“皖事通”APP進行操作 。
失業可以領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能領多久?
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我們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您的繳費年限核定具體領取金額以及期限 。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這樣確定的:
從全國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
領取期限是這樣規定的:
關于領取期限,《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合肥失業保險怎么申請 合肥失業保險常見問題的解答】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在外地失業 , 想領失業金,但是被要求回戶籍地辦理相關手續,應該怎么辦理?領取的標準是按照外地失業金領取還是按照戶籍地所在地的失業金領?。?
根據《關于省外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轉遷有關問題的批復》(皖人社秘〔2018〕229)號規定:我省戶籍人員在省外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后回戶籍所在地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不再核驗其是否符合《安徽省失業保險規定》第14條第1、2項領取條件 。其領取月數按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應領未領失業保險金月數確定 , 計發標準按申領時戶籍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