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了?
【成都公積金可以每月提取嗎 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了?】可以,從2021年10月8日起,成都公積金可按月提取!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出臺《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公積金按月提取 。具體如下↓↓↓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主要調整情況
全面實行公積金購房、租房按月提取 。
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將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 , 提取更為便利,且有助于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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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條件
1、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和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行為的,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職工及其配偶在公積金中心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所提住房公積金金額應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
職工近五年內已辦理兩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 。
2、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外的,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
3、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于支付首付款 。
4、無房屋所有權且不是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的職工,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
5、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租賃房屋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 職工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
承租多套住房的 , 只能就―套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
職工租住住房由單位或住房租賃企業統―提供的,提取業務可由單位或住房租賃企業代辦 。
6、職工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申請條件、提取頻次及額度由公積金中心根據相關部門管理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并對外公布 。
7、同一職工兩次離職提取業務辦理時間應間隔12個月(含)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