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
一、畢業超過三年,年齡在55周歲(含)以下落戶材料
【海口本科畢業生人才落戶條件及材料 海口人才落戶所需材料】《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的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本人領辦、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二、離校三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證書(可在學信網查詢) , 在國(境)外獲得學歷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3、可以選擇在以下地址落戶并提交相關材料:
?。?)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或兄弟姐妹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所在地落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發票;
?。?)在實際居住地社區集體戶落戶,提交本人房屋租賃證或居住證;
?。?)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提交勞務關系證明文件及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在辦證中心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無需提交落戶地址材料 。
4、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 。配偶隨遷的,提交《結婚證》及配偶《居民戶口簿》;未成年子女、父母隨遷的,提交子女、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親屬關系的,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登記機關(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親屬關系記錄、或親子鑒定證明 。
親屬關系證明:配偶、子女、父母關系證明按第4條提交;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由《居民戶口簿》體現 , 《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親屬關系的,提交戶口登記機關(公證部門)、或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關系證明 。)
落戶人需提供1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標注身高和血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