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需材料
(一)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
1、出境定居證明文件原件:
①在國外定居未取得外國護照的,須提供擬定居國家簽發的永久居留許可證;
②在國外定居已取得外國護照的,須提供外國護照;
③在港澳臺地區定居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出境定居提取 東莞市公積金出境定居提取材料】
2、申請人本人的戶口簿原件或身份證原件(原個人身份證件號碼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3、申請人本人填寫的出境定居提取聲明書 。
4、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無需提供) 。
(二)港、澳、臺及外籍人員離職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
2、申請人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公積金賬戶已封存無需提供);
3、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無需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