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吉林市工傷保險賠償流程】吉林市工傷保險申請流程
一、流程
1、電話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通過電話向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進行電話申報 。
2、書面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
3、審核材料
社保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
4、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
二、2023年工傷調整范圍
2022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工傷,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本通知實行前已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人員不屬于調整范圍 。
三、調整標準
(一)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82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74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66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58元,五級傷殘每月增加150元六級傷殘每月增加134元 。調整后傷殘津貼低于3004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增加99元其他供養親屈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9元
(三)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36元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0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8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