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 , 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
【什么是建設工程招標網 哪些建設工程需要招標】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