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的規定 , 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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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餳鋈巳〉玫奶角追選⒂镅匝盜販選⒆優逃訓齲?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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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擼┒園垂ⅰ?983〕141號《國務院關于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辦發〔199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杰出高級專家暫緩離退休審批問題的通知》精神,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 , 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 , 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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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 , 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個人轉讓住房取得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條件】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