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0月11日嘉興市人民政府發布通知,上調最低工資 , 具體內容如下: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1〕22 號)精神 , 結合嘉興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 , 將嘉興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0元 。
法律小貼士: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企業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舉報投訴 , 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