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產權時間性 , 是指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的期限 。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法律保護,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這一權利自行消滅,知識產品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 。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條 。
【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時間 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