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貸關系沒有借條,并不妨礙起訴 。借條并不是唯一借貸憑證,只要對方承認或者能夠提供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 , 證明借款事實存在 , 就能打贏官司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 ,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合同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只有借款條,能打贏官司嗎? 沒有借條能打贏官司嗎】《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 ,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 , 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