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一、退休及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辦理退休手續 , 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
1.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
(1)男滿6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其中,45周 歲前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45周 歲后仍繼續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過的女工人,個體工商戶女性經營者和靈活就業女參
保人員,保留養老保險關系的女失業人員,年滿55周歲) 。
對個體工商戶女性經營者、靈活就業女參保人員和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女失業人員,凡屬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齡參照企業在崗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定 。
(2)符合國務院國發(1978) 104號 文件規定,從事井下、高溫、低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并達到規定年限的,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 。
(3)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
2.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均按照規定足額繳費 。
(1)從事社會勞動期間必須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
(2)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須按規定補繳后方可辦理基本養老金審批手續 。
3.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滿15年以上 。
二、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條件
參保人員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符合上述第一條第2項、第3項規定條件的,辦理退職手續,按月發給生活費 。
三、享受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或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未具備上述第一條第2項、第3項規定條件,且不符合后延繳費條件或不申
【蘇州職工養老金領取條件 蘇州養老金領取標準】請后延繳費的,按規定享受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