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用人單位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
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間如何確定?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是否可以扣押勞動者身份證?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是否可以收取勞動者擔保金或押金?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多久內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九江勞動關系相關問題一覽 九江市勞動服務就業(yè)局】答: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