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煙臺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實施細則》
【煙臺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租房補貼標準+發放時間】芝罘、萊山兩區(以下簡稱‘市中心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發放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實施細則 。
其他各縣市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實施細則,制定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組織實施 。
發放標準
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實行定額補助,每戶每月為240元,累計補貼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每月統一發放一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補貼發放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