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離婚證不見了或者損毀了怎么辦?
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領申請 。
申請流程
1.網上申請
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當事人商量好辦證時間 , 登錄廣東省婚姻登記預約系統,提前預約補領時間和補領機關 。
第一步:登錄廣東省婚姻登記預約系統,閱讀預約須知,點擊開始預約 。
第二步:點擊“補領《離婚證》”,進入預約頁面 。
第三步:輸入當事人雙方戶籍信息,按下一步 。
第四步:選擇預約日期和辦理城市,點擊查詢,然后選擇辦理網點
第五步:填寫雙方信息,預約完成 。
2.現場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證件證明材料、到原結(離)婚登記機關或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領申請 。
2)婚姻登記申請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詢問申請人相關情況,并進行筆錄,由申請人閱后簽名、按指紋并書寫日期 。
3)申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欄的簽名由聲明人在監誓人(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并按指紋 。委托他人辦理的,由受托人在“聲明人”一欄簽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 。
4))婚姻登記員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符合補領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離)婚證;不符合補領條件的,不予受理 。
擴展信息
申請補領受理條件
(一)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在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或離婚;
(四)當事人持有相關有效身份證件;
【清遠離婚證不見了或者損毀了怎么辦理 清遠離婚證不見了或者損毀了怎么辦】(五)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或經辦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加蓋印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