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應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 ,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 , 并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 ,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商標侵權承擔什么責任 商標侵權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