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政策解讀內容匯總】主要政策解讀:
本實施細則對我市現有的戶口遷移政策進行調整 , 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暢通人口有序流動渠道 , 有序引導本地鄉村居民就地就近進城落戶,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
調整后的戶口遷入種類分為十三大類:(1)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入戶;(2)持有居住證并在本市就業創業的人員入戶;(3)引進人才入戶;(4)招錄、聘用或調動人員入戶;(5)技術工人入戶;(6)留學歸國人員入戶;(7)投靠入戶;(8)隨軍家屬入戶;(9)收養子女入戶;(10)高校、職業院校學生入學、畢業入戶;(11)復員、退役、轉業軍人入戶;(12)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人員恢復戶口;(13)華僑、港、澳、臺同胞入戶 。戶口遷移準入類型和條件 , 可根據我市人口發展規劃需要修訂頒布 。跟調整前的政策相比,本次戶口遷移政策調整主要有如下特點:
?。ㄒ唬┤嬡∠浠拗?。如第十二條規定 , 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落戶 。取消購房入戶、投資入戶形式,取消市區居住就業滿兩年的落戶條件限制 。又如第十八條第三款“子女投靠父母入戶”,以父母戶口所在地在本地且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為條件 , 不受年齡限制 , 其配偶、子女均可隨遷,進一步取消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直系親屬投靠入戶 。
?。ǘ┰黽郵昭優牖Ю嘈?。第二十條規定,公民按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后,可申請將被收養子女的戶口遷入收養人家庭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
?。ㄈ┙餼齬銥抗布寤侍?。如第九條規定,明確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應當根據工作實際設立集體戶,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解決轄區其掛靠戶口問題 。
?。ㄋ模┙徊郊蚧ㄒ瞥絳?。將工作調動、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大中專學生畢業、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5個戶口遷移事項在全國實行“跨省通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