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材料
職工在電腦管理系統中一人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賬戶的,應提供是同一參保人的有效依據申請合并 , 同時填報《參保人員理順社保關系審批表》,并提供申請人社保卡(或身份證)原件(如有《養老保險手冊》 , 還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
同一統籌區域的,還必須提供經對方社保機構確認蓋章的《個人基本情況表》,有特殊情況的要以書面形式注明 。
業務聯系電話
市局 88520814;金平 88573486;
龍湖 88882976;澄海 85886719;
濠江 86702348;潮陽 83836209;
潮南 87906573;南澳 86810368
【汕頭社保個人繳費歷史合并申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