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產假只給98天合法嗎?
答:不合法 。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還可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 。也就是說女方在享受98天產假的基礎上還可以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合計為178天 。
解決辦法:
如出現未按照《計生條例》規定給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網上舉報投訴平臺等渠道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害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發生勞動爭議的 , 依照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東莞產假只給98天合法嗎 東莞產假只給98天合法嗎?】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假期制度的指導和監督 , 用人單位未按照《計生條例》安排職工休獎勵假、陪產假、育兒假和護理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確保《計生條例》規定的假期制度得到貫徹落實 。
本文內容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鏈接: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