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假期限執(zhí)行 。
(1)正常分娩的 , 按規(guī)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2)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 , 除享受第一項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貼;
(3)難產或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4)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5)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貼;
(6)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貼;
(7)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8)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貼;
(9)取出宮內節(jié)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貼;
【贛州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是多久 贛州生育津貼支付期限】(10)結扎或復通輸卵管的 , 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