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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文化藝術人才長期項目、高層次外國專家項目的入選者 。
2.“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教學名師、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入選者 。
3.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
4.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
5.國醫大師 。
6.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入選者 。
7.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
8.“廣東特支計劃”杰出人才入選者 。
9.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 。
10.全球綜合排名前1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學(見說明1) 終身教授 。
11.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之一者:
(1) 國際著名建筑獎(見說明2) ;
(2) 國際著名廣告獎(見說明3) 最高個人獎項的個人或獲得最高獎項作品的創作團隊排名第一的主創人員;
(3)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創意金獎人物獎;
(4) 戴明獎(個人獎) ;
(5) 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前5名完成人 , 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前3名完成人;
【2019珠海一類人才優惠政策需符合什么條件】(6)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前5名完成人,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完成人;
(7) 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前3名完成人;
(8)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3名完成人;
(9) 中國青年科學家獎;
(10) 中國專利金獎前2位專利發明人(設計人)
(11)孫冶方經濟科學獎著作獎、論文獎前2名;
(12) 南粵突出貢獻獎和南粵創新獎的團隊帶頭人或個人 。
12.近5年,具有下述崗位經歷之一者:
(1)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標樣委員會委員;
(2)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組組長、副組長;
(3)“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領域主題專家組組長、副組長、召集人;
(4)“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 項目首席科學家、承擔研究任務的項目專家組成員;
(5)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組長、副組長、項目(課題) 組長 , 且項目(課題) 通過驗收;
(6) 國家科技支撐(攻關) 計劃項目負責人;
(7)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8) 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金”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完成該基金所資助課題研究,且取得結題通知者;
(9) 國家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 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 中心主任;
(10) 國家藥典委員會藥典委員;
(11) 國家認定技術中心主任;
(12) 國家質檢中心主任;
(13) 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14) 中華醫學會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15) 直接培養出奧運會冠軍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冠軍的主教練員;
(16) 世界500強企業或中國50強企業(見說明4) 總部董事長(或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首席質量官或相當職務的人員(每個單位限申報3人) ;
(17) 全球最具創新力公司前50名(見說明5) 總部董事長(或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首席質量官或相當職務的人員(每個單位限申報3人)
(18) 獨角獸企業創始人(每個單位限申報3人)
13.近5年,擔任過以下職務的珠海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每個單位限申報1人) :
(1) 國際著名金融機構(見說明6) 總部首席類負責人;
(2) 全球前10大港口副總經理、副總裁以上職務者;
(3) 國際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獎、國際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會士、國際工程技術學會會士、國際計算機學會會士;
(4) 全國前20大半導體公司副總經理、副總裁或首席科學家以上職務者;
(5) 在全球頂尖微電子研究機構(比利時IMEC、新加坡IME、法國的Leti、韓國KAIST、臺灣工研院、中科院微電子所等) 核心部門負責人;
(6) 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領域全球前10大公司副總經理、副總裁或首席科學家以上職務者;
(7) 集成電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電子設計自動化(EDA) 工具軟件、IP核開發全球前5大公司副總經理、副總裁或首席科學家以上職務者;
(8) 擔任過全球綜合排名前2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學教授且擔任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學會(美國)、電氣工程師學會(英國) 和美國計算機協會會士;
(9) 裝備制造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強企業或中國裝備制造業100強總部總工程師以上職務者;
(10) 航空研發、制造、運營等領域全球前10大通用航空企業或世界500強企業中的航空企業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裁以上職務者;
(11) 全球50強制藥企業、世界500強企業中的制藥企業或中國醫藥工業50強企業副總裁、副總工程師以上職務者;
(12) 基礎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辦公軟件)、支撐軟件(開發工具、測試工具軟件) 全球前10大公司副總經理、副總裁或首席科學家以上職務者 。
14.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一類人才 。
?。ǘ┗蜓芯砍曬⒀跫際酢⒕芾硭交螄钅糠⒄骨繃捌浼際跛醬τ詮諏煜人揭隕?nbsp;, 貢獻巨大,在業界有很大影響力的國家級領軍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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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聘用類: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的,申報人每年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首次申請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用人單位為企業等其他類型的,申報人每年在我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首次申請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一類人才年收入在45萬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 。
2. 創業類:一類人才所創企業實收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以驗資報告為準),本人現金出資及技術入股不少于150萬元;所創企業正常經營,全職員工不少于8人(須每年在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首次申請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