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南居民醫保兒童意外傷害報銷
一、少年兒童意外傷害
少年兒童因意外傷害需門診急診治療的,可就近就醫,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 。治療結束后,憑門(急)診原始病歷、有效費用單據原件、費用清單和受傷情況說明到所在區縣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 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累計超過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 。
二、兒童康復
【濟南居民醫保兒童意外傷害報銷】患有白內障和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導致殘疾的0-6周歲(含6周歲)參保兒童,以及患有聽力語言殘疾、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癥、肢殘、低視力的0-17周歲(含17周歲)參保兒童 , 經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符合康復治療條件的,在定點康復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項目和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門診慢特病報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