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 。縣直一幼、縣直二幼、縣直三幼、縣直四幼按照縣教體局規劃劃片招生,縣直五幼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 , 城區各民辦幼兒園按照教體局校外教育培訓監督股辦公室招生要求招生,各鄉鎮幼兒園按照鄉鎮中心學校要求招生 。以戶籍所在地和房產證(居住證)為依據 , 以適齡兒童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原則,各園根據招生計劃招收幼兒 。
城區四所公辦幼兒園劃片招生區域如下:
縣直一幼招生區域:
1.戶口本戶籍首頁顯示為洛寧縣城關鎮西關村且幼兒頁顯示為出生申報的適齡幼兒予以報名 。
2.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線)以西、京寧路(及延伸線)以東的洛寧縣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子女 。
縣直二幼招生區域:
1.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線)以東、建設路(及延伸線)以西 , 戶口在洛寧縣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干部及職工子女 。
2.城關鎮西街村出生申報戶籍的適齡兒童(2021年8月31日后他所移入西街村的兒童戶籍,不予受理)
縣直三幼招生區域:
居住在京寧路以西(及延伸線)的洛寧縣城區居民子女 。
縣直四幼招生區域:
王范回族鎮戶口以及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 。
(二)應入盡入原則 。縣直、城區、鄉鎮各幼兒園依據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計劃上報教體局,確保應入盡入,就近入園 。非普惠性幼兒園可面向區域內所有適齡兒童招生 , 無證幼兒園不得招生 。
(三)普及普惠原則 。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根據園所實際情況盡可能擴大招生規模,確保本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入園需求 。
二、招生對象
設置托班的幼兒園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滿兩周歲半的幼兒 。
【洛寧縣城區公辦幼兒園報名要求】未設置托班的幼兒園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滿三周歲的幼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