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籌協調旅游業發展 , 制定發展政策、規劃和標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并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旅游工作 。
2、制定國內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 , 組織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指導中國駐外旅游辦事機構的工作 。
3、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 。
4、承擔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 。規范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
5推動旅游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國際旅游組織合作的相關事務 。制定出國旅游和邊境旅游政策并組織實施 。承擔特種旅游的相關工作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6、同有關部門制定赴港澳臺旅游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對港澳臺旅游市場推廣工作 。按規定承擔大陸居民赴港澳臺旅游的有關事務,依法審批港澳臺在內地設立的旅游機構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