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公積金各種情況提取時限
【蘭州公積金提取時間限制 蘭州公積金提取多長時間到賬】購買商品房:
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3年內可以提?。曳直鷸荒芴崛?次 。
購買保障房:
以購房合同簽定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3年內可以提取,且分別只能提取1次 。
購買二手住房:
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提取的,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3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1次;
過戶期間申請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自《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貸款發放之日前可以提?。抑荒芴崛?次 。
購買拆遷安置房:
以拆遷安置房差價款付款憑證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3年內可以提取 , 且分別只能提取1次 。
異地購房提?。?
以購房合同簽定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 3年內可以提?。曳直鷸荒芴崛?次 。
以租代購租賃單位周轉房、公寓房提?。?
租房協議簽定之日起,3年內可以提?。抑荒芴崛?次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以政府部門的建房批復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 , 且只能提取一次 。
大修自住房屋提?。?
以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戶的修繕費用付款憑證的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且只能提取一次 。
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
本中心貸款還款期內按沖還貸規定執行;除本中心貸款外的其他個人住房貸款在還款期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貸款全部還清之日起一年內還可提取一次 。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需要支付房租提?。?
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每年提取1次;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的,可每月或每年提取1次 。
離休、退休提?。?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以退休證發證日期為準辦理提取業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辦理提取業務 。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提?。?
以戶籍注銷日期為準辦理提取業務 。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
以職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時間為準辦理 。
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符合規定情形提?。?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即可辦理;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未在其他單位繼續繳存,包括個人賬戶已經轉入“集中封存單位”的 , 自個人賬戶最后一次發生匯、補繳月份次月起,停繳 6 個月以上即可辦理 。
政策來源: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點擊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