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條件 1.因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 , 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2.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1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
【廈門知青及其子女回廈落戶指南 廈門知青公眾網】
3.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1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指知青的父母、兄弟姐妹) , 將戶口遷入本市;
4.上山下鄉登記檔案復印件或知青原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勞動部門出具資料(人社部門通過部門信息共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