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畢業生檔案托管
1.申報主體
【條件+流程+方式 武漢高校畢業生檔案辦理指南】在武漢市就業、落戶的大中專畢業生 。
2.政策內容
(1)被武漢市機關、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大學畢業生,由工作單位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管理檔案 。
(2)被武漢市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以及從事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其人事檔案屬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范疇 。可由單位委托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的同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也可按照本人意愿,根據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就近委托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
(3)未就業的武漢市生源畢業生、已落戶武漢市的外地生源未就業畢業生 , 由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依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按就近服務原則提供檔案托管服務 。
3.申報條件
(1 )在武漢市落實就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
(2)未就業的武漢市生源畢業生、已落戶武漢市的外地生源未就業畢業生 。
4.申報材料
(1)《就業協議書》 。學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章齊備,應屆畢業生在學校統一派遣之 前提交給畢業學校;
(2)《調檔函》 。畢業生在學校統-派遣之 后需要調取檔案的,委托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用人單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出具 。
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出具《調檔函》時需要以下材料:
①個人委托:本市戶籍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外地戶籍在我市就業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 。
②單位委托:人事代理單位出具的存檔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在市、區屬律師事務所工作的,需執本人身份證、律所介紹信以及與律所簽訂的實習協議(實習律師)或勞動合同(執業律師) 。
5.辦理程序
(1)畢業生在學校統一派遣之前落實就業單位的,學校就業部門蓋章后,由就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簽注錄用意見并填寫寄檔地址 。就業單位無主管部門、無檔案管理權限的,就業單位可與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同級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委托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管理畢業生檔案 。也可按照本人意愿,根據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就近委托各級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由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主管部門處簽章;
(2)畢業 生將簽章后的《就業協議書》反饋給畢業學校就業部門,畢業學校通過畢業生專用EMS方式郵寄或專人派送至檔案接收單位;
(3)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我市生源畢業生 , 由畢業學校通過畢業生專用EMS方式郵寄或專人派送至我市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
(4)畢業生在學校統一派遣后落實就業單位以及已落戶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由檔案接收單位出具調檔函,聯系檔案現托管單位辦理檔案轉遞手續 。檔案轉遞時應嚴密包封并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通過機要交通或原管理單位專人(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送取,高校還可通過畢業生專用EMS方式轉遞,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
6. 政策依據
(1)《中組部人社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 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
7.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各機關、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以及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