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通州區工作居住證續簽辦理條件及流程
證件續簽
工作居住證有效期為3年 。證件有效期滿后,申請單位應在證件有效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手續,超過證件有效期30日未辦理續簽手續的,工作居住證自動失效 。
續簽條件:申請人最近一次持證期間(36個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代扣代繳單位與聘用單位一致 。其中,應稅收入應達到相應標準,且原則上持證期間每年月均應稅收入不低于當年新辦要求 。
工作居住證續簽流程如下:
1.系統操作
申請單位經辦人登錄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用人單位賬號 , 點擊“辦理員工申請”下拉菜單中的“證件續簽申請” , 按照系統要求填寫聘用信息 , 同時點擊“個稅及社保繳納情況維護”,點擊“個稅及社保繳納情況維護”,新增近三年個人所得稅信息,應與上次填寫日期連續,按自然年度填寫(例如申請人最近一次發證日期為2017年10月30日,登陸系統后,查看上次填寫最后一次結束時間,要確保時間連續至今 。如上次填至2017年8月,則此次分段填寫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今,確保中間連續沒有間斷月份) , 并保存提交 。
系統操作時若出現點擊“保存”按鈕或日期時間按鈕沒有反應等情況,請關閉瀏覽器,嘗試更換其他瀏覽器、更換電腦、設置兼容性視圖等方式 。
2.線下審核
系統操作完成后,單位經辦人需在24小時后(系統需要自動比對員工社保),30日內(超過規定時限,系統將自動退回)持以下材料到工作居住證受理部門進行現場審核:
在線申請完成后 , 用人單位經辦人需持以下材料到受理部門進行工作居住證續簽審核: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報表》1份(登錄用人單位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點擊“查詢員工申請”下拉菜單中的“續簽申請”,點擊“打印申請表”,并在“申請單位意見”處手寫單位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申請人在聲明欄手寫簽字);
(2)申請單位出具的《關于為XXX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的申請報告》原件1份(申請報告應寫明單位基本情況、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業績表現);
(3)申請單位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最新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持證期間由用人單位在京連續代扣代繳個稅證明(2019年1月1日以前的,需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網站,下載北京市網上稅務局自然人版,按照系統提示,導出并打印個人納稅清單,加蓋單位財務章;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用人單位登陸“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輸入“稅款所屬期”和“姓名”后導出 。如果員工存在有個稅為 0 情況,請打印導出表格的標簽 2“綜合所得申報表” , 加蓋單位公章、財務章;
申報月所處時期計算方法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倍
2017年≥2016年77069247
2018年≥2017年846710160
2019年≥2018年78559426
2020年≥2019年884710616
【北京通州區工作居住證續簽辦理條件及流程】(審核應稅收入可參照上述表格計算工資)
(6)誠信聲明原件1份(需由單位法人或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7)單位介紹信原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8)經辦人身份證原件1份(核對完成立即退回) 。
(9)自2018 年開始 , 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實現在京社保繳費記錄自動比對,申請人無需重復提交社保信息,但存在以下情況的,需要提供社會保險繳納的佐證材料:
A.申請人在京繳納社保不足兩年或原工作單位地址在京外的,應提供外埠社保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B.社保基數足額繳納,但因申報期內工資調整,造成實際收入與當期社保基數不一致的,應提供應稅收入相關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 同時單位經辦人手寫注明“XXX連續繳納情況屬實”;
C.社保出現緩繳、斷繳、補繳等情況,單位應出具說明材料,詳細說明單位社保繳納情況及發生原因,并加以佐證;
注意:申請人持證期間更換聘用單位但未做聘用單位變更的,不能辦理續簽業務 。
因系統需要自動比對員工社保,申請單位可提前與受理部門聯系,確認社保比對結果出現后,再到線下審核 。
以上材料按順序碼放 。申請單位須對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 如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而單位審核失職的 , 中止該單位申請資格2年 , 如審核部門要求補充材料但申請單位3個月未處理 , 申請單位的申請權限將被暫時中止 。
(四)業務特別說明
(1)申報材料中所有復印件應按照要求逐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 并由單位經辦人手寫或簽章標注“與原件一致 , XXX(經辦人姓名) , 日期”;
(2)《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個稅扣繳單位、社保繳納單位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單位須為同一家單位 。
(3)申請單位每年應在受理部門備案單位基本信息;若出現申請單位基本信息與受理部門備案信息不一致的違法違規、被處罰記錄,應附加說明 。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00
辦理地點
北京市通州區新華東街11號院一號樓一層
業務咨詢電話:60531992
電子郵箱:gzjzz6952152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