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緩繳期限屆滿后,企業因經營困難仍需申請緩繳的,應當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7號)等困難企業緩繳的相關規定辦理 。緩繳期限屆滿后,企業應當恢復繳存 。對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和職工協商制定補繳方案 。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 。補繳可以一次性補足,也可以分批補足 。
上海企業如何申請公積金緩繳
【上海企業申請公積金緩繳后續怎么繳存?】(一)申請范圍
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 , 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 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 。
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申請緩繳時 , 可以同時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只申請緩繳補充住房公積金 , 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 。
(二)緩繳期限
企業緩繳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 。企業已匯繳2月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 。
(三)申請流程
企業根據自身受疫情影響情況,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緩繳申請 。企業申請緩繳應當加強與職工和工會的協商,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與職工協商制定緩繳期間住房公積金的補繳方案 。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材料和補繳方案等,企業應當留存備查 。
市公積金中心提供企業緩繳網上申請渠道 。企業登陸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在線填寫和提交企業緩繳的相關申請信息,并承諾申請信息真實準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