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出生嬰兒登記所需材料:
1. 在國外申領的出生證明原件、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件,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件或者我國締結的條約認可的其他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 。
2. 本人回國使用的中國護照或者旅行證及父母回國使用的出入境證件 。本人不能提供中國護照或者旅行證的,由設區市(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向有關駐外使領館進行核實,對其國籍情況有疑議的由設區市(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商有關駐外使領館進行國籍認定 。
【泰州在國外出生嬰兒辦理戶口登記所需材料】3. 未取得或者放棄外國公民或者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聲明或者證明 。
4. 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的 。還須提交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