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支持政策】九江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支持政策
1.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
2.對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含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已進行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
3.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 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標準為企業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含個人繳費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