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公積金省市互聯委托逐月劃轉還商業貸款
先提取人第一次執行委托逐月還商業貸款的時間從協議簽訂后次月的10號開始(如遇節假日順延),后提取人執行時間從協議簽訂后次月的22號開始(如遇節假日順延) 。
南京省市互聯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中心于每月的15日(如遇節假日延后2日),將申請人繳存賬戶中相應金額劃入職工登記的貸款還款賬戶 。
南京公積金委托逐月還商貸:
【南京住房公積金委托還貸自動扣費時間規定】每月的10日開始 。
委托逐年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每年10月8日(如遇節假日延后) 。
委托逐月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每月的15日(如遇節假日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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