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貴州省對就業創業社會保險補貼支持政策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 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補貼范圍為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為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當月起的12個月,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附申領條件 貴州對就業創業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二、申報條件
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2.須與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
三、申報流程
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并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 。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三、聯系人/電話
涂菁、簡迪/0851-85837274
四、文件依據
《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黔財社〔2019〕11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