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官司的時間一般在六個月左右 。一般情況下,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需要在七日內立案 。對于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審理時間是在三個月內,普通程序為六個月作出一審判決 。如果一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 。
房屋糾紛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房屋糾紛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訴狀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房產糾紛打官司周期多長】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證需要正反面都復印);
3、授權委托書一份(如委托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 。
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
房屋糾紛起訴時效房屋糾紛起訴時效是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