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報志愿 。考生根據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科提前批相應志愿中填報 。填報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志愿的考生,應根據考生戶籍所在地及相應招生計劃對戶籍的政策要求選擇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填報,最多可以填報30個院校專業組的平行志愿,凡填報志愿中的院校或專業不符合有關戶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視為無效志愿 。填報對口招生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的考生只填報一個院校志愿 。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
(四)投檔錄取 。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 。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按平行志愿投檔 。對于對口招生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志愿將填報了相關志愿的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學校,各招生學校依據有關招生政策和學校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省教育考試院按招生學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投檔 。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有招生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和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并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根據已錄取考生的情況,填寫《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附件15),并將《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函告招生計劃所定向的市州教育(體)局,市州教育(體)局再函告有關縣市區教育(體)局 。
(五)簽訂《湖南省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湖南省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省級優師專項)》(以下統稱《協議書》) 。
1.簽訂協議書 。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統一組織錄取考生與本級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書》 。
市州教育(體)局匯總市州本級和所轄縣市區簽訂的《協議書》,于7月25日前分培養類型分招生學校分別寄送有關招生學校 。錄取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應攜帶本人戶口簿供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審查考生的相關信息情況,凡經審查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的,不能簽訂《協議書》 。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我廳統一發布的協議書樣式分培養類型制作《協議書》;凡內容不符的,視為無效協議書,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 。
2.《協議書》簽訂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信息,由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公布并及時通知有關考生,以便考生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
(六)發放錄取通知書 。各招生學校收到市州教育(體)局寄送達的《協議書》后,向已錄取并簽訂《協議書》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
(七)入學與復查 。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報到 。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內對公費定向師范生進行資格復查 。復查合格者,招生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復查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范生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招生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后,應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并存入公費定向師范生新生的個人檔案 。招生學校匯總本校錄取考生的報到情況,填寫《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復核名單》(附件16),于9月21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含電子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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