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居民在宿遷如何申請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辦理條件:
1、非江蘇籍居民在宿遷市申請換證補證的 , 應交驗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2、省內跨市的,實行通辦 , 需交驗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或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居住證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特別提示:當事人屬流動人口且未辦理居住登記或居住證的,需同步辦理居住登記或提醒申請人及時到實際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 。
3、設區市范圍內申領居民身份證須交驗居民戶口簿,換證的,交驗居民身份證;補證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
特別提示:無法交驗上述有效身份證件的 , 指紋信息核驗成功的可直接辦理 。
